记者9月6日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甘肃省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提出了30 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深化我省“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成效,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30条措施。一是通过实行人才落户“绿色通道”、户籍管理“贴心服务”、出入境业务“延伸服务”、交通安全管理“柔性执法”、公证事项“预约服务”、公安审批服务“一站办理”、特种行业许可“备案管理”、消防审批“容缺受理”、公安行政执法“审批报备”、利企便民“阳光司法”等10条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二是通过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依法处理商事纠纷、依法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法兑现胜诉权益等6条措施,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三是通过深入开展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经济金融风险预警防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济犯罪专项整治、涉企案件专案专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7 条措施,强化违法犯罪打击防范,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四是通过建立服务企业“护航警官”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团队、涉外和涉“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机制和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严格办案工作纪律、严格查处投诉举报、严格优化营商环境督察考核等7条措施,全面提升政法机关服务水平。(记者 朱婕 朱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