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年决战奔小康】我省出台加快实施交通扶贫行动意见 全省贫困地区交通迎来大发展
8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实施交通扶贫行动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快补齐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到2020年,全省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合理加宽改造和危桥改造,推进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为贫困地区努力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意见》对交通扶贫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提出要保质保量完成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任务,对于一些地区早期建成的乡镇、建制村硬化路“畅返不畅”路段进行全面整治;加快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推进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促进贫困地区旅游、特色加工、资源产业开发;鼓励建设具有农村客运、物流、邮政、供销等服务功能的乡镇运输服务站,促进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推进贫困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量力而行推进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并按照“厕所革命”的要求,配建好公共厕所。
根据《意见》安排,全省共有75个贫困县和14个非贫困地区名列交通扶贫目标任务中。通过今后三年交通扶贫攻坚,全省将完成116座县乡道、228座村道的公路危桥改造,加宽1227公里的村道窄路,建设1893公里的农村公路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2866公里,整治乡镇、建制村“畅返不畅”路6418公里,处治农村公路隐患17247公里。
《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靠实责任,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支持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七公开”制度,切实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确保质量可控、群众满意。做好交通扶贫统计监测,严防“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将交通扶贫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省政府对市(州)县(区)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确保交通扶贫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记者严存义 曹立萍 实习生袁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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