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要求,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甘肃省文县临江乡寨子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建设单位:陇南市桃园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甘肃省文县临江乡寨子村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文县临江乡寨子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规模为10×104m3/a。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本矿山采矿方法为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的露天采矿方法。矿山服务年限为6年。矿山生产工艺流程:气爆、挖掘机清理、装载、自卸汽车用输的采矿方法。矿石经气爆后,由自卸汽车直接进去开采水平地,经挖掘机装载、自卸汽车运输至破碎场地或外售。
本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将产生废气、固体废物、废水、噪声以及生态等环境影响。
三、拟采用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1、废气
粉尘排放几乎伴随着整个开采及加工工序,废气主要包括采砂作业产生的扬尘、铲装运输、堆料场产生的粉尘、破碎工段粉尘以及振动筛筛分时产生粉尘。该项目在各产尘点进行洒水、喷雾,并规范装卸物料和运输物料的操作,采取上述措施后,该项目排放粉尘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用水全部循环利用。废水主要来自于生活污水,用于泼洒降尘。
3、噪声
采石场采石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和振动筛、破碎机等均可产生较强的噪声,主要通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正常生产期间昼间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
剥离表层覆土单独堆放,运往设在排土场的表土临时堆场用于后期生态恢复。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于垃圾桶后,定期拉运至附近村镇垃圾堆存点,旱厕粪便定期委托当地农民清掏堆肥农用。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区大气环境及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治理措施可行,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较好。综上所述,本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陇南市桃园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陇南市
联系人:董总
联系电话:18509493333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5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919991710
电子邮箱:136813485@qq.com
八、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有效。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