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物业服务星级标准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5-23 07:45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张小燕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推进业主自治机构建设;推进服务星级标准落实……兰州市物业服务星级标准测评工作实施方案实施。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兰州市物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共同制定了《兰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出台了《兰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为抓好两个标准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兰州市物业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兰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要求,以推进业主自治机构成立工作为契机,成立业主自治机构的,由业主自治机构在征求业主同意的基础上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星级标准。由县区牵头组织辖区物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街道、物业小区业主自治机构等共同对各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履行情况定期进行测评。


  推进业主自治机构建设工作。各县区物管部门按照兰州市房产局《关于加快推进业主自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物业小区业主自治机构成立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指导辖区物业小区加快成立业主自治机构,实现业主自治管理,建立业主参与、社区监督、企业升级、协会推动的四位一体管理模式,为落实物业服务星级标准打好基础。


  推进服务星级标准落实工作。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小区,业主自治机构成立后,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重新选聘物业企业的,由业主自治机构与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的物业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约定星级标准和相应的收费标准;业主大会决定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续签服务合同的,对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重新约定。


  推进服务星级标准测评工作。各县区政府组织辖区物管、价格、街道、物业小区业主自治机构等组成考核测评小组,每半年对各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履行情况进行测评,测评可采取抽样问卷调查、对照星级标准各项内容检查和聘请第三方机构测评等方式开展。市物业管理协会对测评工作提供全程技术支持,并将测评结果与物业企业信用档案挂钩,定期向社会公示。


  考核测评小组对照《兰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的各项服务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测评,对测评中不合格项在5项以内的,由县区考核小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物业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在媒体进行通报;对测评中不合格项在6—10项的,由县区考核小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并在媒体进行通报,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建议小区业主自治机构召开业主大会,讨论予以辞退;测评中不合格项超过10项(不含)的,建议小区业主自治机构召开业主大会,讨论予以辞退。


  对存在不合格项的物业企业,由物业行业协会计入物业行业信用档案,进行自律管理;业主大会辞退物业企业后,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重新选聘物业企业。结合兰州市政府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市物业管理协会要加快建立健全全市物业行业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包括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和企业负责人信用档案,将物业行业信用档案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综合管理。同时,健全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将企业信用记录和物业管理招投标、市场准入等挂钩,加大物业行业失信惩戒力度。本实施方案试行一年,实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房产局反馈。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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