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获悉,截止5月3日,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13个督导组已全部到位,开展工作。其中9个督导组进驻各区县和兰州新区,4个市直部门工作督导组进驻集中办公地点开展工作,负责对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抓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为确保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落小、落细、落实,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从市直机关和各区县抽调62名业务骨干组成督导组,督导组下设13个工作小组,由市级领导担任组长,分别负责对8个区县、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以及市直部门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督导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是以市委、市政府《兰州市2017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为指导,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书》为主要内容,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督查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扎实开展督导工作,推进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
4月27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创建办邀请省市相关专家对抽调人员进行了2期专题培训,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方法、督查考核、评选申报程序以及有关工作业务进行了详细解读,使督导组工作人员掌握工作标准和工作方法,为全面开展督导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