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2017年,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5月展开。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开展2017 年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通知》,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决定组织督导评估组,于5月上中旬对民乐县、会宁县、天水市秦州区、天水市麦积区、定西市安定区、陇西县、静宁县、华池县、康乐县、合作市、榆中县、永登县、卓尼县、玛曲县、甘谷县等 15 个县市区进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有: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
根据《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相关规定,此次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网络调查于4月底前完成。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现场问卷的方式,由省督导评估组在召开座谈会期间进行,调查人数掌握在 30-50 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