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新开发区派出所破获一起骗取受害人手机盗取财产案件

时间:2017-04-13 08:05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冯忠海 宋鹤莉 点击: 载入中...

  开车搭讪,借用路人手机盗取钱财


  城关警方赴安徽将两名嫌疑人押解回兰 追回被盗赃款和手机


  大西北网4月13日讯      近日,城关公安分局高新开发区派出所破获一起骗取受害人手机盗取财产案件,并远赴安徽将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兰,同时追回了所盗赃款和手机。


  3月7日下午2时许,失主马某在城关区均家滩阳光家园门口行走时,遇到两名开着一辆无牌新款捷达轿车的年轻男子搭讪,两男子自称是香港人,来兰州做生意,因不熟悉路,想借用一下马某的手机。马某觉得出门在外的人不容易,便不假思索地将手机递给车里副驾驶座的男子,还告诉了开机密码。该男子拿上手机用“香港话”打了一个电话,然后给马某说有朋友要将一笔钱打给他们,但他们带的银行卡是外卡不能转账,希望马某把手机中绑定的银行卡密码说一下,让朋友把钱打在马某的卡上,再通过银行取出给他们。两名男子的举动引起了马某的警觉,马某索要手机准备离开,不料,两男子一脚油门瞬间跑得无影无踪。


  当天下午,高新开发区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速安排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走访排查,同时调阅周边视频监控,很快发现两名驾车男子作案前曾在红山根一村落脚的线索,顺线追查获悉两人是安徽省五河县来兰人员的重要信息。3月10日,城关警方向安徽五河警方通报了案情,并请协助调查抓捕两名犯罪嫌疑人。


  3月16日,两名回到五河县老家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邓某自知犯罪行为败露,无奈之下携带盗窃的手机和4600元现金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4月2日,高新开发区派出所办案民警远赴安徽五河县将陈、邓两名嫌疑人押解回兰。


  记者4月11日从高新开发区派出所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陈某现年27岁,曾因猥亵罪被判刑3年;邓某现年26岁,曾因伤害罪被判刑1年半,两人同为五河县人。两人从五河县租了一辆无牌新款捷达轿车,随后从河南、陕西一路来到兰州。选定马某为作案目标后,因马某不提供银行卡密码,便当即拿跑马某手机。由于许多人都有将密码存在备忘录中的习惯,二人从手机备忘录中找到了密码,随后就将卡内4600元现金取出。


  目前陈某、邓某两名嫌疑人已被刑拘。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气象部门发布霜冻蓝色预警48小时内兰州等市州局地低温降到0℃
  • 兰州市殡仪馆4月23日起恢复群众祭祀、告别、守灵等治丧活动
  • 兰州:城关区小饭桌5月6日起逐步恢复经营
  • 兰州高三“一诊”结束一线老师划重点
  • 甘肃省兰州新区打造水阜河新生态助力城市建设
  • 兰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有序推进盾构机精准施工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