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家事审判调撤率明显提高
大西北网3月31日讯 我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各试点法院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调撤率明显升高,使部分家事案件无需进入诉讼程序就得以解决。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甘肃部分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的。
根据《甘肃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去年3月,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榆中县人民法院、七里河区人民法院等被确定为我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以此来探索以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的家事纠纷化解模式。试点工作开展中,各试点法院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当庭宣判率、服判息诉率、调撤率等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特别是调撤率明显升高,据统计,2016年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家事案件调撤率为57.66%,榆中县人民法院为58.76%,临泽县人民法院为60.80%,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为65.60%,华池县人民法院为67.39%,山丹县人民法院为85%。各试点法院还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其中榆中县、七里河区法院的诉前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51%和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