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碘盐是预防碘缺乏病的有效途径
我省公众碘营养状况总体处于适宜水平
大西北网3月4日讯 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放开省内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取得批发资质的省内外企业在我省经营,今年1月1日起,我省盐业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碘盐不再是唯一选择,面对来源广泛、品种丰富的食盐,公众该如何选择?针对此,省卫计委3月1日作出回应:食用碘盐是预防碘缺乏病最简便、安全、有效的方式,目前全省公众碘营养状况总体处于适宜水平,为了防止碘缺乏病卷土重来,公众还需坚持食用合格碘盐。
据介绍,碘是新陈代谢和生长发育必需的微量营养素,是人体合成甲状腺激素的主要原料。碘缺乏病主要是由于外环境(水、土壤)缺碘造成的一类疾病,包括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地方性克汀病。我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以前,碘缺乏病区的儿童中5%-15%有轻度智力障碍,6.6‰的人患地方性克汀病(呆傻症)。我省为全区域环境缺碘地区,是碘缺乏病的历史重病区。1995年,我省与全国同步开展全民食用碘盐防治碘缺乏病,20多年来,全省城乡居民的碘营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稳步提高,儿童甲肿率逐年下降。2015年监测数据显示,全省碘盐覆盖率为99.54%,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5.38%,碘盐合格率为95.79%,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处于适宜水平。针对全民食用碘盐有可能造成补碘过量引发甲状腺疾病等质疑,省卫计委表示,甲状腺疾病特别是甲状腺癌高发与多种因素相关联,其主要原因是诊断技术及方法的改善。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甲状腺癌增加与食盐加碘有关。我省近7年的监测数据也表明,城乡居民尿碘中位数一直保持在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碘营养适宜水平,没有任何迹象显示我省城乡居民碘营养过量。
为了有效预防碘缺乏病,《甘肃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也明确,在甘肃省范围内销售的碘盐应该符合我省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各级要充分发挥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保障供应作用,有效拓宽碘盐供应渠道,确保全省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