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部署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削山造地工地 3月底前不得复工
大西北网2月27日讯 2月26日,记者从兰州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获悉,该办公室近日部署安排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施工工地开复工工作,将开辟绿色通道,对轨道交通、水源地、港务区建设项目以及安全隐患排除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医院、学校等省市列重大项目即审即批,在现场检查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全面开复工。
据了解,除省市列重大项目即审即批外,全市不涉及土方作业扬尘污染的浇筑、装修等工地先行验收并开复工;其他不涉及土方作业扬尘污染的房建等建设工地即审即批全面开复工。自2月17日起,全天候(含双休日)开展建设单位开复工预审工作,对建设方提供的工地开复工手续在24小时内预审完毕,通过预审的项目转交县区按属地化监管原则在48小时内现场验收合格后即可开复工。截至2月22日,全市共完成各类工地复工预审70家,已转交相关县区验收。
同时,对城区渣土拉运车辆采取资格准入制度,所有渣土拉运车辆必须由市城管委统一备案的社会公司提供。未加装GPS定位系统、限速仪,无密闭设施的一律不允许渣土拉运。渣土拉运过程中出现带泥上路、不密闭运输、道路遗撒、产生扬尘或在工地门口带土印迹的工地,依法严格处罚、整顿。全市削山造地工地扬尘污染由相关县区政府负责监管,原则上3月底前不得复工。4月1日起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允许复工。对私自施工,未采取抑尘措施野蛮施工的,采取公安介入、按照严重污染空气质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