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日前,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17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对各部门牵头落实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
《通知》明确,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各市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十二届十九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精心谋划推进工作落实的举措办法,积极主动作为,着力改革创新,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全力落实的责任机制,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政府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市州、企业的衔接沟通,切实帮助和指导市州、企业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州政府也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做好工作对接。强化责任追究,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及时移交监察部门严肃问责。
1.省发改委:
牵头落实国家去产能各项要求,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和新增落后产能;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2%;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2.省国资委:
牵头落实把妥善安置去产能分流人员作为重中之重,保持企业和社会稳定;通过重组整合,打造能够有效参与国际竞争的大型企业集团。
3.省建设厅:
牵头落实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网络及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推进城中村、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坚持把去库存与人口城镇化结合起来,因城因地施策,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购房、城镇居民改善性住房的支持力度,用好住房公积金、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等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库存持续下降,有效防范房地产风险。
4.省旅游委:
牵头落实努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大景区资源整合,旅游综合收入增长26%。
5.省扶贫办:
牵头落实进一步强化“一号工程”意识,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持续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完成全年脱贫80万人的目标任务。
6.省交通运输厅:
牵头落实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建制村沥青(水泥)路通畅率达到100%,大力推进村组道路建设。
7.省水利厅:
牵头落实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贫困地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加快引洮供水二期、黄河干流甘肃段防洪、民勤红崖山水库加高扩建等在建项目进度,开工建设引洮二期配套城乡供水工程,加快推进白龙江引水、庆阳马莲河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
8.省教育厅:
牵头落实提升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加强幼儿教师的培养培训,建设贫困县行政村幼儿园1000所,实施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力度。
9.省卫计委:
牵头落实推进健康扶贫,实行贫困人口大病即时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调整大病报销政策,提高补偿比例;调整完善大病保险相关政策,提高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的保障水平。
10.省文化厅:
牵头落实继续实施文化惠民扶贫项目,实现贫困乡镇综合文化站、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全覆盖。
11.省财政厅:
牵头落实发挥产业扶贫关键作用,实施1000亿元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工程,重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富民产业培育。
12.省科技厅:
牵头落实落实科技人员技术入股激励政策。
13.省商务厅:
牵头落实加快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争取设立中国(兰州)自由贸易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在县域落地发展。
14.省环保厅:
牵头落实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地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空气优良天数持续增加。
15.省人社厅:
牵头落实扶持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完善省际劳务协作对接机制,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500万人以上;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分流职工、复转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建立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
16.省民政厅:
牵头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完善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管理体制;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水平,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提高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省级补助标准。
17.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食药监局:
牵头落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环境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提高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平安甘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