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1月8日,在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岸门派出所日常检查中发现,一辆载有12桶酒精的厢式货车存在道路运输违法行为,随即我所对该车辆中止运行,同时通过电话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了30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仍在处理中。”近日,西固区运管所相关人士受访时说。
据了解,自“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行动开展以来,西固区运管所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强化辖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整治力度。把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安全监管作为此次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把企业资质关,严格复核辖区20户(2016年下半年新增5户,均暂未经营)危货运输企业资质,并严格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特别是企业对车辆监控制度,严禁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办公停车场所进行复查,必须符合危货运输管理规定,必须配备安全监管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及监控制度;严把车辆技术等级关,结合年度审验工作,对422入网车辆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对26台常压罐和其他中压罐危险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紧急切断装置,至目前均已安装,并经综合性能检测符合国家标准的一级车辆检测报告,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对驾驶人员逐个登记,对从业人员资格证每年进行诚信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运营,对未配备押运人员的车辆不予年度审验。四是严把异地危货运输企业及车辆属地化监管关,对异地在兰经营(3个月以上)危货道路运输车辆进行详细摸底,召开异地在兰危货道路运输车辆所属企业在兰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专题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异地在兰经营达3个月以上的危货道路运输车辆必须按《危规》第54条之规定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登记,接受属地监管;处、所两级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西固辖区3家(异地在兰危货道路运输车辆主要集中在这3家企业)长期使用异地在兰危货道路运输车辆的源头企业进行检查,提出源头把关,促异地在兰危货道路运输车辆按规定备案的要求,并向这3户企业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目前,3户异地在兰经营(3个月以上)的危货运输企业(共65辆危货运输车辆)在市运管处处运输科备案成功,接受属地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