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1月9日召开的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对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审议。《报告》显示,2016年,我省集中财力,聚焦重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10类民生的支出达到2485.3亿元,占总支出的78.8%。
《报告》明确,2016年,经各级人大批准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汇总后为800.9亿元,支出预算为2014.5 亿元。按照中央部署,从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并同步实行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考虑净上划中央增值税收入因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变动为778. 5 亿元;年初支出汇总预算加上执行中新增中央补助、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支出预算变动为3241. 7 亿元。截至去年年底,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6.8 亿元,完'成预算的101. 1%,同比增长8.8%。其中;税收收入526亿元,完成预算的94.7%,同比增长3.5%;非税收入260.8 亿元,完成预算的116. 9%,同比增长21.8%。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2. 7亿元,完成预算的97.3%,同比增长6.6%。其中:农林水支出481.4亿元,同比增长8.4%;教育支出548.6亿元,同比增长I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3.4亿元,同比增长1% (主要是中央补助减少2.2 亿元);科学技术支出26 亿元,同比增长2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3亿元,同比增长1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4.1亿元,同比增长9.6%;节能环保支出95.1 亿元.,同比下降0.3%(主要是中央能源节约利用补助减少7.7亿元);城乡社区支出200.6 亿元,同比增长64.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69.4亿元,同比增长45.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5 亿元,同比增长8.6%;公共安全和国防支出159.7 亿元,同比增长26.4%。
《报告》提出,2017年,严格落实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政策,省级和片区县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市级按10%以上、插花县按15%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当年清理收回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实施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工程,省、县、银行按照1∶1∶1比例出资设立30亿元风险补偿金,5年撬动银行1000亿元,支持做大富民产业。支持完成5.7万户、24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对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户人均补助5000元。加大对低保户、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的补助力度,支持全面完成农村D级危房改造。在58个连片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2万名,年人均补助管护报酬7000-8000元。
完成16.6 万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继续实施新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政策,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移,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实行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继续落实全省学前教育幼儿免保教费、贫困县乡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生活补助、中职学生免学费及助学金政策,推进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甘肃中医药大学等建设,高职院校生生均拨款提高1000元,达到1.2万元。城市低保补助水平提高8%;农村一、二类低保年补助水平分别提高2.3%、10.4%,实现与扶贫脱贫线“两线合一”;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8.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20元提高到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从45元提高到50元。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县级医院重点学科和薄弱学科建设。提升食品、药品等检验监管水平,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报告》指出,我省今年将进一步强化支出预算管理。坚持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除救灾、应急等事项外,执行中一般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改变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做实做细项目预算,概念性、框架性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做好项目对接,通过提前告知、切块下达、预拨清算、限时办结等多种方式,提高支出的时效性。靠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考核通报、跟踪督导、存量资金清理等工作,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专项资金滞留的市县和部门进行督办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