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遭家暴欲离婚 “人身保护令” 挽救婚姻
大西北网1月5日讯 临洮一对六旬老人结婚几十年,但近几年老公性情大变,动辄与妻子争吵甚至打人,妻子一怒诉至法院离婚。1月4日记者从临洮县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在审理这起离婚案件时,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发出保护妇女权益的“人身保护令”,女方顾虑消除后,自愿撤诉,几十年的婚姻得以挽回。
据了解,王丹(化名)与丈夫刘元(化名)均是六旬老人,结婚生子,共同生活几十年。2016年11月,王丹以被告实施家暴为由,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请求。称丈夫突然脾性大变,常为了生活上一些小事和自己争吵,吵到一定程度,就动手打人。当地派出所为此也出警处置,但未能彻底解决双方矛盾。经法庭初步调查核实,承办法官向原告释法:可以通过申请人身保护令来保护自己,不需要通过解除婚姻的方式,消除被告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威胁。原告听了承办法官的意见,提交了人身保护令申请书。承办法官进一步向被告及其他家庭成员了解相关情况,查看原告受伤照片及医疗诊断书。
承办法官综合认定,王丹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刘元的暴力行为属实。遂当即发出人身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刘元对申请人王丹实施家庭暴力。此外还特别申明,如果刘元违反禁令,法院将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王丹在收到法院作出的人身保护令裁定书后,消除了自己的后顾之忧,后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