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有效追缴1700多万费用 嘉市人防办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大西北网12月26日讯 由于没有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效追缴防空工程异地建设费17759113元,昨日,记者获悉,嘉峪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因怠于履行职责,被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了该案。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陕西天诚新开置业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公司)在佳苑壹号项目、嘉峪关溥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溥源公司)在天空之城项目建设中,均未依法办理防空地下室审批手续,未建防空地下室,亦未缴纳易地建设费,截至2016年3月中旬,两个项目主体工程均已完工。嘉峪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采取有效措施追缴防空工程异地建设费。
2016年3月,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追缴天诚公司、溥源公司拖欠的易地建设费。该办回复称,将严格按建设程序督促办理项目的报建手续,并报省人防办审定。但截至目前,嘉峪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并未完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既未依法催告天诚公司、溥源公司履行缴款义务,亦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两公司仍拖欠异地建设费17759113元,国家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为保护国有资产,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规定,日前,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向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