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论文要求
三类人员免考职称外语和计算机
大西北网12月22日讯 12月2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调整职称评聘中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论文的要求,进一步扩大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范围,基层技术人员也不再将发表论文作为硬性条件。
据了解,在职称评审时,外语和计算机免试范围包括以下三类人员:一类是对在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属及以下基层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艰苦条件(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45岁以上晋升中级、50岁以上晋升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要求。第二类是任低一级职务以来,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同类奖项规定范围内人员,或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同类奖项一、二等奖规定范围内人员、三等奖的前2名完成人,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要求。第三类是任低一级职务以来,获得市州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工作者称号、或省直厅局授予的全省本系统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的人员,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要求。
同时,我省将弱化论文在职称评审中的要求。县属及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发表论文不再作为硬性要求,可用推广新技术、解决技术难题、服务产业发展或承担项目的技术总结、报告等成果形式替代。
另外,在职称评审中对发表论文刊物的认定,以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为准。在各类内部交流刊物、资料(含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有准印证号的期刊)以及连续性电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职称评审中不作为正式发表的论文对待和使用。合作完成的著作、教材,未注明本人撰写章节、内容或字数的,不作为本人业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