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做好2016年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切实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切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着力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从而提升城市便民惠民水平。
新型智慧城市是以创新引领城市发展转型,全面推进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深度融合,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新形态,也是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促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的系统工程。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建设一批新型示范性智慧城市,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研究制定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通知要求,各市州网信办和发展改革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评价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切实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有序发展。一是明确新型智慧城市工作方向。惠民服务能力、精准治理水平、生态宜居环境、智能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保障、体制机制创新等评价指标是新型智慧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各市州要围绕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措施,切实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效和水平。二是提升城市便民惠民水平。城市居民感受、提高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是评价指标中的重要内容,各市州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要更加注重建设效能,让社会公众和企业能够切实感受到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便利。三是促进新型智慧城市经验共享和推广。各市州要及时发现本地区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优秀经验和共性问题,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促进各地共享交流。
据悉,《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年)》突出“以人为本、惠民便民、绩效导向、客观量化”的原则,主要分为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其中,客观指标重点对城市发展现状、发展空间、发展特色进行评价,包括7个一级指标。其中,惠民服务、精准治理、生态宜居3个指标,重点反映智慧城市建设实效;智能设施、信息资源、网络安全、改革创新4个指标,重点反映智慧城市发展潜力。主观指标为“市民体验问卷”,重点反映公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