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欠债无力偿还13年后,有钱却不还账老赖被拘认错写检讨书
叶某某写的检讨书。记者李辉摄
大西北网11月30日讯 13年前,在一桩水泥款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叶某某无能力支付,文县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发放了债权凭证。13年后,经法院查明,叶某某具备了偿还能力,遂恢复执行。11月28日,拿到货款的张某某向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2003年文县城关镇居民张某某与叶某某因拖欠水泥款纠纷诉至文县法院,案件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叶某某支付水泥款16140元。判决生效后,经查叶某某无力支付,法院向张某某发放债权凭证,待叶某某有能力偿还后恢复执行。
2016年11月,文县法院开展专项活动,依法打击“老赖”。此时,执行法官查明该案叶某某有两幢房屋对外出租收取租金,遂对此案恢复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对叶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教育疏导,责令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叶某某无视执行法官的善意疏导,抗拒执行,文县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叶某某被拘留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文县法院递交检讨书,并委托家人交纳了全部执行款和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