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发布
清理规范后仅为三十五项
大西北网11月25日讯 《甘肃省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日前正式印发,清理规范后我省报建审批事项调整为35项。省政府日前下发《甘肃省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快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促进项目建设,扩大合理有效投资。
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既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通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的重要举措。按照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对我省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经清理规范,保留27项,整合25项为8项;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的2项,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5项,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后我省报建审批事项调整为35项。
《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对本地区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负总责。
省政府各有关单位对保留和整合的审批事项,要合理划分省、市、县三级管理权限,优化审批流程,统一审批标准;对取消调整的报建审批事项,要认真研究后续处理措施、整合后的相关流程和审批手续;对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严格事中事后监管。省审改办要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涉及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目录管理,指导调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省发展改革委、省审改办要加强对我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
《通知》要求,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前提下,按照“宽进严管”原则,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改革整合,优化规划、建设环节的审批程序,探索并联审批。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将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纳入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对非涉密项目的审批事项,原则上均通过省在线平台申办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