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划拨3500万元财政资金补贴洁净型煤用户
大西北网10月13日讯 10月12日,记者从市工信委获悉,为减少燃煤污染,鼓励居民使用洁净型煤,减少居民负担,近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6-2017年冬防期间煤炭管控区洁净型煤补贴办法》,对居民使用洁净型煤实行补贴。2016-2017冬防期间,计划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约11万吨,市县两级财政补贴约3500万元。
《办法》规定,2016年9月26日-2017年3月31日期间,近郊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及远郊(永登县树屏镇杏花村和崖头村,榆中县金崖镇、来紫堡乡,和平镇袁家营村、沈家河村、和平村、祁家坡村,皋兰县忠和镇忠和村、崖川村、平岘村、盐池村、丰登村,九合镇中心村、九合村、钱家窑村、三坪村、朱家井村、曹家湾村、头沟村,高新区定远镇、连搭乡)煤炭管控区从合法渠道购入洁净型煤的煤炭用户,将享受每吨洁净型煤300元的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