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黄金30条”鼓励科技创新
大西北网10月11日讯 10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科技厅负责人就新出台的《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进行了阐释。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包括30条具体措施,“剑指”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诸多障碍和约束,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和潜力,提升创新效率,因此被称为“黄金30条”。主要涉及构建开放合作创新体系、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完善省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扶持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优化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和建立宽容失败机制7个方面内容。
据介绍,这30条具体措施可以概括为激励、放开、合作三部分。“激励”是通过奖励、股权激励、后补助等形式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如科技特派员从事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可以取得技术服务报酬或者从企业获得股权、期权和分红。“放开”是放开科研单位、企业用人自主权,放开科研人员经费使用权和设备采购权,给广大科研人员“松绑”,如将岗位设置、职称评聘、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限下放,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对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职数限制直接聘任。“合作”是鼓励省外科研机构在省内单独设立或者联合设立研发机构,也鼓励省外科研人员积极参与我省科技创新活动,如对国外、省外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及科技型企业以合作共建、独立建设等形式在省内设立的科研分支机构、联合实验室或技术转移机构,给予50万元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