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获悉,从9月26日至11月26日,我省向社会公示拟废止和转化甘肃省强制性地方标准28项。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省开展了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征求第1批4930项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意见的通知》的精神,我省拟废止15项和拟转化(转为推荐性地方标准)13项强制性地方标准,从9月26日至11月26日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甘肃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电话(传真):0931-8835023 841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