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妨害公务 夫妻获缓刑
村民高压线下种树引起纠纷后又不执行法院判决,其妻用暴力方式阻碍执法
大西北网9月26日讯 “现在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人贺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16年9月20日,一场历时半年多的案件终于画上句号。
高压线下种树对簿公堂
被告人张某某家住红古区平安镇中和村,他于1981年在该村修建一处宅基地,1985年甘肃电力检修公司修建了330KV高压输变电线路海炳线,于1987年4月投运。该线路与被告张某某宅院相邻,按照相关规定,此类输变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5米,线路两侧15米为其安全距离。自1992年起至2014年,原告因砍伐张某某种植的树木,先后四次向其支付赔偿费用。2015年春,张某某以解决其宅院搬迁问题为由再次在该线路下种植杨树,为此双方酿成纠纷,甘肃省电力检修公司将张某某告上法庭。
2015年10月14日,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就该妨害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人张某某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将其在原告所有的330KV高压输电线路海106#-107#三相导线沿线种植的树木砍伐或移除,排除妨害。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张某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强制执行拒不配合
为彻底解决此问题,2016年5月18日,红古区人民法院一行十人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进行强制执行,结果到现场后张某某拒不配合执行,其妻贺某某情绪激动,并持刀坐在树下使用威胁、阻挠、自杀等一系列方式抗拒执行,执行过程再次陷入僵局,执行工作人员为避免事态恶化,遂撤回法院。5月27日,公安机关对张某某及其妻子贺某某立案侦查,并于7月12日对两人刑事拘留。
“如果还不尽快砍伐高压线下的杨树,会造成严重后果……”7月14日,法院主管执行的领导及承办法官来到张某某家中,对其子做了耐心细致的劝说和讲解。7月15日,执行法官带领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再次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用半个多小时将69棵杨树全部砍倒,并将树木全部交付给张某某的儿子。
指控罪名成立双双获刑
2016年9月20日,经红古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情节严重,其行为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贺某某采用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符合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两名被告人有悔罪表现,综合本案案情及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本着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惩罚犯罪的原则,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