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日前,兰州市委宣传部召开会议,严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通知》、省纪委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市委“十四项”规定等精神。
会议要求,我市宣传系统各有关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跑官要官;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疗养所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
会议指出,宣传系统各有关单位和党员干部,要认真领会各项规定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坚决刹住各类不正之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