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买假币欲行没到目的地就落法网
大西北网9月6日讯 定西岷县三男子花2700元购买千张假币欲谋行骗,谁知还未到达目的地就被群众识破报警。2016年9月6日,岷县人民法院公布这起案件,三被告人均因构成使用、持有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5年11月份,汪某某与崔某某通过网上QQ聊天中商量共同使用假币。2015年12月27日,崔某某到兰州火车站广场附近从一河南男子手中以2700元,购得面值20元的假币850张、面值10元的假币150张后到陇西与汪某某碰面,汪某某叫来宋某某,三人对部分假币进行裁剪,后商量决定去甘南较偏僻的地方将这些假币通过购买小物品来欺骗买主换得真币。12月29日被告人崔某某、汪某某、宋某某三人从陇西出发前往甘南途经岷县,住宿一晚。12月30日,被告人崔某某、汪某某、宋某某三人在岷县十里、清水公路沿线使用假币,岷县公安局民警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在306省道清水乡郭哈村路段将使用假币的被告人汪某某、宋某某抓获,随后在岷县西寨镇街道将被告人崔某某抓获。当场查扣20元面值的假币844张,10元面值的假币94张。
经中国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鉴定:三名被告人所持有、使用的纸币为假币,涉案金额18500元。岷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某、汪某某、宋某某无视国法,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