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全省社会信用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
全省将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大西北网8月23日讯 为促进我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建设规划》)。
《建设规划》明确我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到2020年,全省社会信用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建成以“两库一网两平台”为主体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系统,实现省际、市际、行业间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我省将按照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推进兰州、酒泉、武威、定西、平凉、天水6个市和山丹县、临泽县、高台县、永昌县、金川区、白银区、西峰区、临夏市、武都区、徽县、夏河县11个县市区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示范工作。重点在组织保障机制建设、区域信用建设规划编制、制度建设、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工作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率先建成地区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本地区各行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共享,并依法逐步向社会开放。
我省还将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工程建设、电子商务、证券期货、融资担保、公共资源交易、旅游和交通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和行业有序开展试点建设。在各重点领域和行业大力推行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诚信建设重点领域】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利用省级信用信息平台,推进决策、执行、管理、监督、服务及结果的全面公开,实现“阳光行政”。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及项目应用,在行政许可、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在线审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政府资金安排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产品,以政府诚信施政,带动全社会树立诚信意识和提高诚信水平。
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在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诚信建设方面,建立黑名单制度,严惩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等违法行为。建立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诚信管理和市场清退制度。在养老、低保、社保、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建立诚信制度,健全民生政策实施中的申请、审核、退出机制,强化动态监管。
在教育、科研领域诚信建设方面,将信用评价与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学历学位授予、科研项目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等挂钩,有效遏制学历造假、论文抄袭、学术不端、考试招生作弊等现象。
在文化、体育、旅游领域诚信建设方面,加快完善旅游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制定旅游行业诚信服务准则,依法严厉打击“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对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提升司法审判信息化水平,实现省、市、县三级法院审判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审结案件执行联动机制,提高判决执行效率。依托全国执行查控体系,搭建相关部门执行联动信息交换平台,完善信息查询制度,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鼓励诚信交易,倡导互信合作,制裁商业欺诈和恣意违约毁约等失信行为。推进“阳光审判”,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增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运行机制
完善失信信息披露机制,通过“信用甘肃”网站向社会公示失信信息。建立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信用评价和失信信息披露机制,加大信用惩戒力度,推动各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执行,对违规会员按照情节轻重,实行行业内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推动形成社会性约束和惩戒机制,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在保护举报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鼓励举报失信行为,对失信行为进行披露曝光,通过社会的道德谴责,形成社会舆论震慑力,惩戒社会成员的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