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获悉,兰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已集中封存公务用车800余辆。同时,兰州市正在构建多层次公务出行保障服务体系,今后将组建市级公务用车综合执法用车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公务用车网上一站式审批服务和监管,推动实现跨区域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依据《兰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兰州市党政机关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合理确定保留公务用车的数量。市、县(区)及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一般公务用车留用车辆在确保一定节支率的基础上,按现有一般公务用车总数的42.5%左右掌握,用于机要通信、应急、接待、保障范围外的调研等。市级党政机关编制在100名及以上的单位留车2辆,编制在99名及以下的单位留车1辆。乡镇保留工作用车3辆。市级党政机关除必须配备到部门的车辆外,其余确定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一律纳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集中管理,统一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