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加快兰州市电子商务发展,兰州市政府办公厅于近日下发了《加快兰州本地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从今年起至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年均增长35%,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年均增长25%。到2016年底,年交易额过亿元的本地电商平台达到5家,本地电商平台交易额突破20亿元;全市农村乡镇、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80%以上;相关县区初步完成网上销售特色农产品的标准化体系建设,涵盖特色农产品大类3个以上。
大力扶持三维商城发展
创新经营模式,明晰“三维商城”经营主体,建立法人独立、独立核算、科学高效的运营管理机构,实现“三维商城”运行效率和经营效益的全面提升。加大对“三维商城”宣传和推介力度,引导兰州市现有传统商贸服务企业、新兴企业、本地成熟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入驻“三维商城”,开辟线上领域,拓展网络覆盖面;扩大餐饮、住宿、家政、旅游、休闲娱乐等服务项目在网上的预约、订购,推动生活服务类领域在互联网平台的应用。2016年“三维商城”网上交易额比2015年增长110%,突破5亿元。
依据《意见》,拓展社区电商运营模式。通过嫁接、改造、合作等方式,对现有社区小超市、便利店、方鑫粮店等进行整合,加快三维e家020网点建设,提高网络覆盖面,建立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的网络销售模式,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生活品消费服务。2016年全市近郊区域布局100个三维e家便利店。
搭建统一的三维大数据电子商务综合交易平台。依托已建成运行的兰州市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充分发挥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本地化服务优势,通过整合兰州市现有电商平台,积极构建为市民提供涉及衣、食、住、行等多方面商品交易的综合性三维大数据电子商务平台。同时,依托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在全省和全国的推广应用,将三维大数据电子商务平台的覆盖范围逐步拓展到全国,力争将三维大数据电子商务平台打造成全国最具特色、西北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
打造电商交易产品经营标准化保障体系
培育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发挥龙头牵引带动作用,探索兰州市特色优质电商农产品品牌化经营模式。七里河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要根据本地实际,着力培育和壮大特色农产品经营骨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企业+基地+网店”的农村电子商务交易方式,探索农产品电商交易订单模式,延长产业链条,实现产、储、供、销的一体化和统一收购储存、分拣加工、下单配送和售后服务的“一条龙”。2016年,七里河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每个大类特色农产品培育骨干龙头企业1户以上。
制定电商产品标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认证、追溯和监控。积极探索建立“质量标准、产品认证、追溯监控”三位一体的电商农产品经营标准化体系。各有关部门和七里河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要制定农产品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优质优价,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要发挥农村电子商务网络体系的核心支撑作用,在县区政府的授权和监管下,对乡村优选的网上销售产品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标准化认证,推进电商农产品质量统一认证。加强特色电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支持农产品经营骨干龙头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过程进行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实现追溯体系信息互通共享,不断扩大追溯产品的覆盖面,实现特色电商农产品“从地头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确保食品安全。2016年,七里河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初步完成电商农产品经营标准化体系建设,涵盖特色农产品大类3个以上。
每年1000万元做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在保障措施方面,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兰州市本地电商平台、园区及电商龙头企业、电商扶贫项目、农业电商项目以及电商农产品经营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同时,鼓励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本地电商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协调商业银行为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无形资产、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支持和帮助本地重点电商项目申请省级、国家级相关基金;鼓励各类规范的融资平台为电商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引导和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创业投资基金,2016年力争建成甘肃丝路创投基金项目,加大对本地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
再次,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市区光纤网络实现全覆盖,高校、三级以上医院、4A级以上景区、大型商业场所及酒店、餐馆、文化娱乐场所、机场车站等重要公共区域的无线网络实现全覆盖,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为电商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