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额利息为饵
男子非法吸储483万获刑5年
大西北网7月26日讯 打着高额回报的幌子,成立甘肃利嘉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张某,在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许可的情况下,谎称有茶楼、宾馆项目,非法吸收陈某等人483万元。7月25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公布该案一审判决,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罚金10万元。
经查,张某曾于2001年1月16日因犯合同诈骗罪及虚报注册资本罪被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10年7月12日刑满释放。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张某在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开设甘肃利嘉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仅有投资咨询及项目投资管理资质,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许可的情况下,向社会公众宣传投资项目,许诺高额利息回报,引诱陈某等人签订茶楼、宾馆《股东合作协议书》《宾馆项目合作协议书》等募集资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83万元,退还本金4万元,返还投资分红20.757万元,造成损失458.243万元。2015年7月11日,张某被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炭步派出所抓获。
城关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法,非法吸收公民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张某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属累犯,依法从重处罚。鉴于其能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