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其中我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由河西走廊等7个块区组成,预防面积68557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6.10%;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由内陆河等6个区块组成,重点治理区面积85777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0.14%。
为进一步加强甘肃省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依据相关规定,我省在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定成果的基础上,划定了甘肃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依据《公告》,甘肃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由河西走廊、祁连山、子午岭、陇山、西秦岭北坡、陇南山地、甘南高原7个区块组成,涉及48个县级行政单位和3个独立区,共221个乡镇、20个农林牧场(站)。重点预防面积68557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6.10%;甘肃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由内陆河、黄河干流、泾河、渭河、洮河、嘉陵江上游6个区块组成,涉及嘉峪关市、79个县级行政单位,共928个乡镇和1个农场。重点治理区面积85777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