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生产销售伪劣板材 27万张
货值达千万元
无良“兄弟”双双被批捕
大西北网6月30日讯 在没有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两名男子擅自生产销售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3年时间生产销售伪劣板材27万张。近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嫌疑人杨某、李某。
2013年以来,浙江临海来兰人员李某与其姐夫杨某为获取利益,在兰州市城关区某乡开办森亚板材木制品加工厂,从山东、河南、陕西等地购进用于生产人造板的基材,经过热压、裁切等程序后生产出伪劣木制品,用于市民家庭及办公场所的装修、装饰。
2016年3月28日,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森亚板材木制品加工厂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加工厂在没有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销售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当场查获的违法产品货值约55万元。5月16日,兰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与质量技术监督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该加工厂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侦查。经抽样检验,该厂生产的人造板甲醛含量等多项检验项目不符合GB/T15102-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经过审计,该加工厂自2013年3月至2016年5月生产经营期间,生产、销售各类规格型号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27万余张、销售金额高达1015万余元。同时,相关部门查扣未销售的伪劣人造板材价值约17万余元。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是以以刨花板、纤维板等人造板为基材,以浸渍纸为饰面材料的装饰板材,这种板材已广泛用于室内装饰中,其中家具制造应用最多,包括办公家具和家庭用家具,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犯罪嫌疑人杨某、李某在没有取得生产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加工、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人造板,销往城区各大家具市场,严重影响了不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城关检察院了解相关涉案信息后,为确保办案质量,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密切配合、固定证据,并快速对杨、李两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