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男子见财起意杀死七旬老妪 昨被执行死刑
大西北网6月24日讯 男子刘玉发务工期间,发现女负责人办公室内有现金后萌生歹意,抢劫对方现金1.24万元等物后将其杀害。6月23日,兰州中院经最高法核准,对刘玉发验明正身,对其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经查,案犯刘玉发工作期间发现该厂72岁的女负责人李某在办公室套间内存放现金,遂产生盗窃的念头。2013年4月23日2时40分许,刘玉发翻窗进入被害人李某办公室行窃时惊醒了睡在套间内的李某,刘玉发趁李某开门查看之机将对方推倒在地,采取掐扼、勒脖致李某机械性窒息死亡。刘玉发劫得现金12400元和三星牌手机1部后,逃离现场,后被警方抓获。
兰州中院一审认为,刘玉发潜入他人住处,采取暴力手段致人死亡,劫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犯罪性质恶劣,应依法判处死刑。宣判后,刘玉发不服,提出上诉。经甘肃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该刑事裁定,命令兰州中院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