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社保打官司 兰州一酒店厨师长获赔5.5万元
大西北网6月22日讯 6月12日记者从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获悉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酒店厨师长最终获赔5.5万元。
张某于2014年2月到某酒店餐饮部担任厨师长职务,并填写了入职表,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8500元。2015年10月,张某发现酒店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便提出口头辞职并于12月向仲委会提起申诉,该委作出仲裁后,张某不服该裁决,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支付所欠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每月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12万余元,退还押金1500元;并要求赔偿应承担的社保费。
该案在法院调解下,最终酒店自愿一次性支付张某工资、社保费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共计5.5万元并退还押金1500元。张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