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非法行医 庆阳男子屡教不改领刑半年
大西北网6月20日讯 庆阳男子米某没有行医证照却私设口腔诊所,被查处后仍不收手。6月13日记者获悉,庆城县法院以米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查,2009年12月,米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照的情况下私自在庆城县庆城镇开设“口腔诊所”非法行医。庆城县卫计局先后于2013年12月4日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并处罚款2000元;2014年12月16日,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药品、器械,罚款1500元。米某被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于2015年11月20日被庆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当场查获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该案于2016年3月14日被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米某在不具备医师执业资格,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办医疗机构,从事行医活动,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其在侦查阶段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故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