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6年甘肃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根据安排,今年我省将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完善联席会议和协作工作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完善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侦查等相关配套规定,挂牌督办隐蔽性强、危害大、涉嫌犯罪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强化部门间、区域间案件查办移送、联合惩处、信息发布等沟通协作,加强对违法线索、案件信息的系统分析,及时总结共性问题,依法严惩行业“潜规则”。同时,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走私冻品、利用餐厨和屠宰废弃物加工食用油、互联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案件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打击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开展禁限用农药、水产品违法禁用药物、兽用抗菌药、“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和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落实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环节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添加违禁药品、病死畜禽收购屠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重点风险隐患监管名录,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实施检打联动。
研究制定食品行业共性问题对策清单,突出重点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大对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油、肉及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调味品、酒类等重点品种的隐患排查力度。开展硫磺熏姜、火锅底料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肉制品添加亚硝酸盐、面制品添加硼砂等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意见》,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同时,规范食品相关产品、网络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管理。着力整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
围绕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旅游景点、车站码头、铁路沿线、食品生产聚集区等重点区域,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学生营养餐及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突出加强夏秋季、传统节假日、中高考、学校开学前后等重点时段的集中巡查和监管,大力排查风险隐患,严查重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建立社会共治激励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资金。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鼓励省属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针、举措和重要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