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终落法网
大西北网5月14日讯 部队仓库保管员私留军装,辞职后摇身一变,成了炮兵技术总队军人,并以此身份实施诈骗。5月13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以诈骗罪,判处该名女子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
被告人史某(女)于2009年9月至2013年1月期间,在河南省洛阳市某部队从事仓库保管工作。辞职后带走了库房的军装,并托人伪造肩章标志军衔少校。回到兰州后,通过街边办证的小广告伪造公章和证明,冒充解放军军官。
2011年7月,被告人史某在兰州军区陆军总院体检中心体检时认识了现役军人被害人洪某,谎称自己是第二炮兵技术总队军人,在骗取洪某信任后,与被害人进行交往。2013年11月27日,被告人史某以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借钱为由,从洪某处骗取现金29900元,作案后赃款挥霍。
2011年7月,被告人史某在西藏旅游时认识了现役军人被害人郑某,谎称自己是第二炮兵技术总队军人,骗取郑某的信任后与其进行交往。2013年3月21日,被告人史某以购房需借钱为由,从郑某处骗取现金15万元,破案后被告人史某给郑某退还现金7万元。
七里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史某无视国法,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假冒军人身份进行诈骗,诈骗数额达到179900元,该行为同时触犯了假冒军人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最终,法院以被告人史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