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寿命”到期 物业要求分摊更新费用起争议
大西北网5月6日讯 近日,居住在中山林18号、20号浩森小区两栋楼的134户居民有苦难言,14层的居民楼2部电梯使用超过年限,电梯停运亟待更新。甘肃浩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森物业)告知安装新电梯需要居民自掏腰包,住户们则认为不合理。
1 老旧电梯隐患重重
5月4日,浩森小区中山林18号楼和20号楼的小区院落内,聚集了许多居民,七嘴八舌地讨论着电梯故障和更换事宜,“这两年随着小区电梯的老化,两部电梯经常出现故障,去年年底一次电梯滑落了一层楼,乘坐电梯的居民都吓坏了。”该小区居民王先生告诉记者,除此之外电梯门经常无法自动关闭或开启。“乘坐电梯让人心里直打颤,上下运行时一卡一卡地,不时震动一下,有时能将乘坐的人摇倒。”18号楼居民陈大妈表示,她每天搭乘电梯,心里都忐忑不安,生怕出现意外。
“按照物业的说法,每户人家要交纳上千元,才能更换新电梯,这对居民来说负担太重了。”一位大妈向周围的人倾诉着苦衷。“就是,物业要求每户居民按照自家房屋的面积交纳电梯改造费,就算60平方米的房子也得交2000多元,太离谱了,物业的职责在哪里?”一位老大爷愤愤地说。
走访中,浩森物业一位姓王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两栋居民楼是1999年建造的,电梯也是那时出厂安装的。“按照相关规定,居民楼电梯使用15年,就得更换,两栋楼的电梯已经超期服役了。”该负责人表示,电梯老旧隐患突出,之前他们更换曳引机和钢丝绳就花费了18万元,这些钱都是物业承担的,还不包括电梯按钮维修等费用。
2 电梯检测不合格已经停运
经了解,浩森小区18号楼和20号楼总共两个单元的居民,居住在高层的老年人就有十来户,电梯的停运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电梯停了,腿累断了”成为该小区高层住户的口头禅。“下楼买一趟菜,光爬楼梯就得20分钟,走走停停还喘不过气来。”宋老太无奈地摇着头,住在10楼以上的她,出一次门上下楼就得半个多小时,想到电梯至少还得停4个月,现在她连家门都不想出了。
记者在浩森小区看到,公告栏上密密麻麻地张贴着“更换电梯意见征求书”、“更换电梯意见征询调查”等公示。浩森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电梯故障不断加之使用年限到期,他们于3月29日委托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检测两部电梯,诊断为不合格。“4月19日,物业公示栏上张贴了通知,告知居民电梯需要更换。”该工作人员同时向记者提供的“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电梯检验的结果为曳引轮磨损、无紧急报警装置、悬挂装置磨损等检验问题,并盖有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的公章。“考虑到五一放假电梯压力大,为防止意外,4月29日物业停止了两部隐患电梯的运行。”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3 分摊更新费用引争议
围绕电梯的更换费用该由谁支付,是小区居民还是浩森物业,双方陷入了僵局。
小区公示栏上,物业张贴的“更换电梯意见征求书”上明文写着,因检验两部电梯不合格,物业向质监局申请报废,更换周期4个月,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参照《兰州市住宅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小区电梯在产权上应属全体业主共有,电梯更换费用应由产权人分摊。记者看到,公示上说明,彻底更换每部电梯需要22万元,更换费用分摊收缴方式为:一单元共计4584.95平方米,每平方米分摊收取46.46元;二单元共计3523.96平方米,每平米分摊收取60.44元。
“按照物业的办法更换电梯,一户人家收取的费用太高,居民承担压力大。”居民王先生告诉记者,加上一至四楼的居民大都选择走楼梯,居民很难达成一致。对此,浩森物业一位姓王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会给小区两个单元的居民办理门禁卡,如果居民不配合更换电梯将拿不到门禁卡,导致无法正常出入。
随后,记者致电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物业处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2010年起新建成的楼盘小区居民都要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他们负责管理,这笔费用用在像小区电梯之类的公共设施维修更新上。“老旧小区的居民没有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这并不影响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换新。”该工作人员说,小区公共设施损坏后,由居民共同出资维修或者更换,花费的资金和预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居民其实是一致的。据了解,由于浩森小区的两栋居民楼2003年居民就已经入住,居民当时并没有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才有了电梯更换费用引来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