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了未来几年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目标:2016年,30%的乡(村)建成电子商务服务站(点);2017年,全省70%以上的乡(村)建成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交易额增长20%;2018—2020年,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0%。到2020年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基本普及。
《实施方案》提出,我省将积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本土农村电商平台,支持具有本地结算功能的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引导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返乡高校毕业生、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投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扩大农村电商经营主体。鼓励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子商务从业者和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电子商务。同时,支持本土电商平台和企业运营渠道下沉,整合农产品、林果产品、民俗产品等资源,推行农产品定制,打造个性化特色农产品。支持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扩大服务范围,实现一网多用,逐步叠加手机充值、票务代购、水电气费缴纳、养老保险代缴、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发布等功能,培养农村居民网上购物习惯,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