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盗车抢劫27.7万作案团伙“主谋”领刑12年
大西北网3月31日讯 3月30日记者从红古区法院获悉一起跨省盗窃、抢劫案。男子宋某某伙同其他6人(均已判刑)预谋后,从青海省西宁市驾车到甘肃省兰州市先后实施盗窃5起,所盗物品不是体型庞大的货车就是价值不菲的化工产品(物品),价值21.71万元,后又实施抢劫1起,价值6万元。
案发后,嫌疑人相继到案获刑。宋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红古区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宋某某所犯盗窃罪、抢劫罪,罪名成立。综合全案案情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