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开通网络票选“兰州好人”
大西北网3月18日讯 昨日记者从市文明办了解到,为深入推进我市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人人做好事、好人做好事、好事就上榜、好人有好报”的良好氛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月评十佳、年评百佳“兰州好人”活动。而且首次开通网络投票,登录兰州文明网或关注兰州市文明办微信公众号,都可为“兰州好人”候选人投票。
此次“兰州好人”评选采取“三推荐、三评选”方法进行,每月由市文明办逐级审核筛选出15名“兰州好人”候选人名单,提交至兰州文明网(http://lz.wenming.cn/),市民通过登录网站,或者搜索“lzswmb”关注兰州市文明办微信公众号,在开辟的“兰州好人”专题网页上,以留言、跟帖、评议等形式进行投票。投票时间为每月21日至25日,投票结束后汇总结果,综合典型事迹及得票情况进行评议,最终确定月评十佳“兰州好人”名单。
据介绍,“三推荐”即社区党工委(村党支部)向街道(乡镇党委)推荐;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向县区文明办推荐;县区文明办向市文明办推荐。“三评选”即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在街道(乡镇)内开展评选;县区文明办在本县区内开展评选;市文明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月评十佳、年评百佳“兰州好人”活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可按属地原则,直接向单位所在县区文明办推荐,参加驻地县区的评选。
每月的评选结果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并对选出的好人进行深入采访和宣传报道。同时将评选出的月度“兰州好人”,推荐到省文明办参加“甘肃好人”、中央文明办参加“中国好人”的评选。街道(乡镇)推荐的候选人由街道(乡镇)授予“好人”称号;县区文明办推荐的候选人由县区文明委授予“好人”称号;“兰州好人”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另外,全市各级均设立“善行义举榜”,将好人事迹公布于光荣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