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抢劫逃离时被群众擒获 刑满释放男子获刑9年
大西北网3月15日讯 男子用输液管、鞋带勒住被害女性脖子实施抢劫后,被群众发现扭送报案。3月14日记者获悉,城关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后,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9年,罚金5000元。
因抢劫罪两次入狱的郝某,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2015年4月2日晚7时,郝某在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女卫生间内,使用废弃的输液塑料管勒住被害人王某某的脖子,威胁后实施抢劫。因有人进入卫生间,抢劫未得逞后逃离现场。两天后的下午2时许,郝某再次作案,在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一招待所内,向卖淫女吴某某索要前次嫖资未果后,使用事先准备好的鞋带,勒住其脖子致其昏厥,后抢得包内现金79.1元。作案后,郝某在逃离现场的过程中,被群众发现扭送报案。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分别为轻微伤和轻伤。法院审理后认为,郝某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考虑其抢劫、故意杀人犯罪属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