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专“借”苹果手机 3名热心人中招失财
案犯数罪并罚 一审获刑19个月
大西北网3月15日讯 3名热心人将苹果手机借给无业男子张某使用,其转眼就不见踪影。3月2日记者获悉,七里河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后,以盗窃罪、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对张某执行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无业小伙张某于2015年5月至6月间,流窜至兰州市闹市区的店铺、夜市、茶社等场所,专挑手持苹果手机的机主伺机下手。张某以手机没电或欠费借用被害人手机打电话为由,趁机主不备,接连盗窃3部苹果手机,总价值1.1万元,作案后,低价销赃,所得赃款全部挥霍。
早在2014年12月,张某在白银市持伪造的警官证,以能帮忙讨债但需要“吃饭、消遣”为由,骗取被害人苏某现金2000元。作案后,所得赃款挥霍。七里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犯盗窃罪、招摇撞骗罪,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