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限制将全面放开
大西北网2月26日讯 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与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意见》。《意见》提出,我省将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一号工程”,坚决打赢这场攻坚仗。
《意见》明确,2016年,全省粮食产量稳定在1000万吨以上,农业增加值增长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减少贫困人口100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省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整体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
《意见》提出,我省将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稳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市民化。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限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重点解决在城镇有合法住所和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落户问题。制定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办法。加快出台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提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吸引力。加快完善和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保障实施范围。
《意见》提出,我省将加快建立农业资源有效保护、高效利用的政策和技术支撑体系,从根本上改变水、土地等资源开发强度过大、利用方式粗放的状况。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2016年完成营造林300万亩以上,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12.58%。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意见》提出,我省将充分发挥农村的独特优势,深度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让产业融合发展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2016年,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1万个以上,带动农户的比例达到65%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800个以上,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900亿元,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