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脱逃24年 与弟产生纠纷被其举报又落网
大西北网2月25日讯 服刑人员王某在监狱服刑期间借故逃脱并用弟弟身份证办理暂住证在新疆等地藏匿、打工达24年之久。未料与弟弟因手机一事发生矛盾,被弟弟举报,最终难逃法网。2月22日记者获悉,该案日前由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宣判,王某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与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六年三个月零二十五天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
王某在金昌监狱服刑期间,于1990年10月4日下午3时许被民警带至该监狱三监区路东果园采收苹果时,借腿部疼痛被当班带工民警安排拾捡落果之机,翻越果园围墙脱逃。之后王某扒乘火车逃窜,并化名在甘肃、新疆一带藏匿、打工。2002年,王某和其弟取得联系,用其弟身份证办理了暂住证后使用,继续在新疆乌鲁木齐一带藏匿、打工。
2015年6月23日11时许,王某因手机之事与其弟产生纠纷。王某酒后去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仓房沟派出所反映情况称其弟冤枉他偷手机,公安人员在对其弟询问时,其弟弟告知公安人员王某系逃犯,公安人员随即将王某控制并予以核实。在讯问时,王某对其脱逃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当日被拘留。7月2日,王某被押回金昌监狱,经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审理认定,王某脱逃在外共24年8个月19天。8月21日,检方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