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残疾人扶助新政
符合条件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
大西北网2月4日讯 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意见》明确,2016年城镇低保家庭及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10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市、县自行确定,所需资金自筹解决。有条件的市、县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意见》指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意见》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自愿提交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