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就春节期间兰州市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介绍,今年春节期间,兰州市确定烟花爆竹允许燃放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2月1日)至正月十六(2月23日),共23天,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允许燃放时间和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在允许燃放时间上,根据兰州市人大通过的《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兰州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允许燃放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2月1日)至正月十六(2月23日),共23天,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禁售、禁放区域范围: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控制的。一个方面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的禁放区域,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及铁路安全管护区、易燃易爆场所、输变电设施保护区、人员密集场所、绿化区等重点防火区域,是从控制燃放安全的角度确定的;另一个方面是由各县区组织辖区公安、环保、安监部门结合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本辖区实际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主要是为了控制烟花爆竹过度燃放造成环境污染,其中城关区4个:1.西至永昌南路、南至白银路和火车站西路、东至平凉路、北至庆阳路;2.西至佛慈大街、南至北滨河东路和人民路、东至盐场北路、北至甘肃省康泰医院东西延伸线;3.西至永昌路、北至南滨河路、东至静宁路、南至庆阳路;4.西至金昌路、北至南滨河路、东至天水路、南至东岗西路;七里河区3个:1.东至文化宫桥、西至深沟桥、南至陇海线、被至黄河;2.东至武威路、西至机车厂界西侧、南至民乐路、北至建西西路;3.理工大学西校区、龚家湾街道武山路社区;西固区1个:西固巷-西固北街-合水南路-铁路沿线-牌坊路-西固中路-玉门街-兰州石化企业精神教育基地-佛喜堂诊所-合水北路-西固西路等点线所围区域;安宁区4个:1.东起桃林路,西至众邦路,北至城临路,南到福兴路;2.东起长新路,西至枣林路,北至512号路,南到514号路;3.东起建宁路,西至金牛街,北至514号路,南到北滨河路;4.东起七里河黄河大桥,西至594号路,北至514号路,南到北滨河路。在上述区域,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反禁售禁放规定的,辖区派出所、县区安监部门将严肃查处。
近郊四区禁止经销、燃放烟花爆竹产品品种
据规定,在近郊四区限制经销、燃放烟花爆竹产品品种是根据《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确定,禁售、禁放的主要品种主要有:拉炮、摔炮、砸炮、擦炮、发令纸(打火纸)、高空礼花弹等撞击、挤压、摩擦即可自燃爆炸的产品;无规则飞行轨迹的二响、三响、月旅行、地老鼠等危险品;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及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礼花弹、小礼花、摩擦类、烟雾类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禁止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烟花爆竹产品规格、药量、包装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药量、等级、生产日期、燃放说明等标识不完整、不清晰,以及使用国家标准明确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产品;“地雷”、“开天雷”、“拉炮”、“摔炮”、“鱼雷”、“鱼炮”和玩具手枪用“塑料圆盘击发帽”等违禁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品种。此外,为确保安全,全市范围内禁止放飞孔明灯,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2016年许可的合法零售点为170户
根据市安监局《兰州市烟花爆竹经营布点总体规划》,各县区按照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合理布局,严格准入条件,通过公开竞争、集中会审的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实力强、安全条件好的经营网点引入市场,截止目前,各县区、各管委会已完成规划布点,2016年许可的合法零售点为170户。
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级安监部门将严厉查处批发企业销售无生产资质企业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查处批发企业向无零售许可资质的零售网点销售产品的行为,同时严肃查处零售网点销售非正规渠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目前,市安委会办公室已安排四个督察组,在全市范围内,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