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滴滴出行”丢失财物 司机坚称“没拿” 公司只说“抱歉”
大西北网1月8日讯 陇南来兰的汪先生这几天烦恼不已,1月5日下午他赶时髦使用了一次“滴滴出行”,丢失了价值2000余元的手机和其他物品,维权时却陷入了困境。司机称他没有拿,可能被后面的乘客捡走了。滴滴公司称会对这名司机作出警告,但却没有其他措施。
1月7日,汪先生向记者介绍了情况。1月5日16:01,他与朋友等4人在东部批发市场登录“滴滴出行”软件发布行程。一名用户名为“二师傅”的司机拨打了汪先生的手机,称从东部打车到九州开发区需要32元钱,汪先生答应了。
几分钟后,一辆香槟色的荣威350轿车驶来。汪先生4人乘坐该车前往九州,并将一纸箱儿童玩具放到该车后备箱。16时35分,“二师傅”将4人送到了目的地。临下车时,司机拿出手机让汪先生看,账单显示32.6元,需另加10元钱小费。理论无果,汪先生只好通过微信支付向“二师傅”支付了42.6元钱。回家后汪先生才发现自己去年花2500元购买的手机和放在后备箱价值近500元钱的儿童玩具落在了“二师傅”的车上。于是,汪先生赶紧用朋友的手机给自己的手机拨打电话,起初无人接听,后来关机。
1月5日晚,汪先生通过“滴滴出行”软件查到了该车司机的手机号,与对方取得联系,希望“二师傅”归还手机和玩具。但“二师傅”称,他送完汪先生4人后又接了一单生意去了火车站,汪先生的手机和物品可能被后面的乘客捡走了。当晚,汪先生向“滴滴出行”客服反映此事,客服工作人员称他们会联系司机尽快处理,但一直无结果。
1月7日下午,记者从汪先生调取的监控视频看到,他们4人下车后并未带走后备箱里的玩具。当日下午,汪先生当着记者的面再次与“滴滴出行”客服联系,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联系了司机,但司机称没拿乘客的物品。对于司机的这种行为,公司将会给予警告,但没有其他办法制约司机,只能向乘客表示歉意。
兰州市城运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使用“滴滴出行”软件拉客,其非法营运的性质没有变,汪先生可以向运管部门投诉。该负责人提醒广大乘客,出行请选择正规出租车,乘坐黑车生命财产都无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