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近日出台意见,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并强化对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给予土地、财税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甘肃省政府鼓励省内外、海内外各类社会力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积极吸引劳动密集型、资源开发型企业到贫困地区建设地区总部和分厂及加工配套,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等项目建设。企业对移民搬迁旧村宅基地进行复垦的,优先列入当地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企业通过土地复垦置换出的土地指标,在满足移民搬迁新村用地后,结余指标可用于企业产业扶贫开发项目用地及政策、法律允许的企业其他投资项目建设用地。
甘肃将加大土地政策、财税和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在土地政策支持力度方面,企业在产业扶贫开发项目中需要征收或征用土地的,在土地使用计划指标上给予倾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使用不受上限限制,并在办理审批手续上给予支持。在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企业实施产业扶贫开发中新增耕地面积的60%可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补偿指标,企业自行出资开发的新增耕地,优先用于出资企业新增建设用地的占补平衡。新增耕地指标可依法通过市场公开、有偿、规范转让,用于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