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电话费 山丹两校责任人受处分
大西北网12月15日讯 12月14日记者获悉,山丹县纪委于日前通报了该县两所学校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且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据悉,2014年秋学期至2015年春学期,山丹一中向学校教职工89人发放电话费30920元。山丹一中副校长王发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负有主体责任的山丹一中校长姜洪荣、负有监督责任的山丹一中党总支副书记杨正本被诫勉谈话,违规发放的电话费上缴县财政;2014年春学期,山丹县李桥中心小学以白条支出学校教职工47人电话费2350元,2013年6月至2015年1月,该校又以学校教职工加班用餐等为由白条支出招待费11965元。山丹县位奇学区副校长王占云(原李桥中心小学校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丹县教体局免去王占云位奇学区副校长职务,违规发放的电话费上缴县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