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印发《通知》要求
进一步做好党外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大西北网10月29日讯 日前,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统战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外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为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做好干部储备。
《通知》指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要求,高度重视党外干部发现储备工作,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党外干部纳入干部工作全局之中,建立不同层级的党外干部人才库。要坚持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的选拔标准,开阔选人视野,严格选拔程序,推荐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发展潜力大、有培养前途,特别是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秀年轻党外干部进入后备干部库。
《通知》强调,各级组织部门要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着力提升党外干部的能力素质。对年轻党外干部后备人选,要有计划地选派参加理论培训,组织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帮助他们坚定理想信念、增进政治认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有计划地安排进行多岗位锻炼,帮助他们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等。对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党外年轻干部后备人选,要结合实施精准扶贫干部人才支持计划,选派到乡村挂职任职,增强服务发展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锤炼心系群众、为民务实的优良作风。
《通知》强调,对优秀年轻党外干部,既要大力培养,也要大胆使用,安排使用党外干部,要符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向和要求,不能降格以求、为用而用。市(州)党委组织部要按照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配备要求,及早对市(州)直部门和县级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的配备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拔一批经过多岗位历练、较为成熟的党外干部到县乡政府领导班子任职,注意择优选拔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到政府组成部门担任正职。要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培养选拔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党外干部,充实到县(市、区)政府和市(州)直部门领导班子,推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注意做好民主党派各级机关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每年至少向同级党委汇报一次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加强与统战部门的沟通协调,坚持发现储备与培养选拔并重,培养一批同我们党亲密合作、可堪重用的党外代表人士,选拔和推荐更多的优秀党外代表人士担任各级国家机关领导职务。要坚持备用结合,从实际出发做好县级政府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工作,实现常态化培养、合理化配备、制度化运行。